盖州两名教师违反国家ldquo双减
为贯彻落实国家“双减”政策,结合营口市委巡察办第四巡察组提级巡察工作要求,盖州市纪委监委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密切配合,重拳出击,查处了1起在职教师违反国家“双减”政策问题,严肃处理了相关责任人员。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年1月9日上午,市委巡察办联合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市教育局在某驾校楼上现场检查发现,盖州市第四初级中学某班21名学生在该驾校五楼一房间内上自习。经市教育局及市纪委监委核查认定,盖州市第四初级中学某班班主任兼英语教师汤玲、数学教师黄雅南,违反国家“双减”政策,在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盖州市第四初级中学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增加学生课业负担。
年1月28日,经市教育局党组研究决定,盖州市第四初级中学解除汤玲、黄雅南聘用合同;免去杨松、王兴会校长、副校长职务,其中王兴会调离原工作单位。同日,市纪委监委给予杨松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王兴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汤玲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二年),给予第四初级中学副书记黄忠文、副校长仲举、总务处主任谭永涛警告处分;给予市教育局副书记、副局长张中来诫勉谈话处理。
贯彻落实国家“双减”政策,是巩固和深化师德师风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举措。上述人员顶风违纪、履职不力,暴露出我市少数在职教师纪律观念不强、规矩意识淡薄;个别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薄弱、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相关职能部门政治站位不高、责任意识不强等问题。
下一步,市纪委监委将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并对典型案件予以通报曝光。同时,实行“一案双查”,不仅追究违规教师和当事人责任,还将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切实发挥“监督的再监督”作用。市教育局要认真落实教育行政部门的主体责任,不断强化“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意识,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和监督检查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狠刹行业不正之风,不断净化教育生态。全市各学校要把治理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和私设看护班行为作为持续整顿学风、校风、教风的重要抓手,扎实抓好师德师风专项治理工作,引导广大教师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和初心使命,从根本上遏制和杜绝师德失范问题的发生。全市中小学校教师要认真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从业行为,自觉维护勤廉从教良好形象,切实做到以身垂范、为人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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