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盖州举报电话重拳整治教师违规补课,大
对学生和家长来说
盼着盼着
寒假终于要来了
可这样难得的休息时光
也可能会被各种
寒假补习抢走!
学生们叫苦不迭
家长们也增加不少经济负担!
对此
省教育厅日前下发了
《关于进一步加强年寒假期间
规范办学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
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
严重者将予以解聘或辞退!
严禁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
到培训机构任教!
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
在治理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行为方面,省教育厅要求,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私自违规办班补课、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等组织的有偿补课。对于违反规定的,将依法依规给予降职降薪等处理,严重者予以解聘或辞退。
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行为
在治理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行为方面,省教育厅明确,要严格校外培训机构教师资质审核制度,实行教师资质网上查验制度,不合格的纳入黑名单进行监管;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取消其办学资质。
对问题频发、社会反映强烈的办学机构,实行年检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严禁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到培训机构任教,一旦发现坚决取消培训机构的办学许可证。
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排名;严禁将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严禁突出与升学考试相关的保证性承诺;严禁超前、超标、超时教学行为。对于不符合办学规定的校外培训机构、办学点,坚决予以取缔。
如有违规,严惩不贷!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教育部门要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在寒假期间重点巡查培训机构集中的热点区域以及学校周边地区。一旦发现教师违规补课、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培训,坚决予以严肃查处并及时向社会通报。对无证无照经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黑补课班、培训机构实行“零容忍”,现场予以取缔或责令其立即停业整改。对拒不整改、屡教不改的机构,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并吊销办学许可和执照。
《营口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校违规办学和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的处理办法(试行)》
使出终极“杀手锏”
查处两次以上违规补课行为,直接取消教师资格证。
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特殊教育机构、少年宫以及地方教研机构、电化教育等机构及其教师,民办学校教师也包含其中。
1、中小学校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2、中小学校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3、中小学校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4、在职中小学教师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5、在职中小学教师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6、在职中小学教师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7、在职中小学教师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擅自组织或参与补课活动。
对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治理违规补课管理职责的学校,教育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学校主要领导给予通报批评、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免职或撤职、追究党纪责任等处理。
中小学在职教师发生违规补课行为,如出现上述4、5、6情形之一,将开除违纪教师公职,严重者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
中小学教师擅自组织或参与补课,将给予违纪教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两级以上(含两级),撤销其行政职务处分,并调离原单位。五年内不得评审高于撤职后的专业技术职务;不得聘任高于降级后的专业技术岗位;不安排行政职务;取消五年内的评优、评奖资格;撤销或建议撤销当年获得的荣誉称号,系统内通报批评。担任班主任的,解除班主任职务,五年内不得担任班主任职务。是共产党员的,追究党纪责任。
对于第二次违反规定的教师,将直接开除公职,是共产党员的,追究党纪责任,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并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
对违规补课的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给予停业整顿、限期整改,直至取消办学资格。对违规违纪的督导执法组工作人员实施责任追究。
遏制违规补课,需要全社会的监督!
营口市教育系统公开举报电话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公开的举报电话、信箱等要保证畅通,及时受理、及时回复,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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