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报考指南及政策咨询电话

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第一部分政策部分

1.哪些人员可以报考?

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2月25日至年2月25日(含)期间出生〕,年当年毕业的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及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重大工作中获省辖市市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年2月25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及不符合《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考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考生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后、录用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取消录用。

全省各市公务员招录政策咨询电话

序号

地区(单位)

联系方式

信息发布网址

1

沈阳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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