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石桥部分区域封区通告

关于对大石桥市城乡部分区域实施封区的通告

大政〔〕42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大石桥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从年3月起至年3月对我市城乡部分区域实施封区。

一、封区范围

(一)一高中南地块范围

北至正新大街,东至朝阳路,西至唐王河,南至高压线。

(二)唐王河北、哈大路西地块范围

中宁冶金矿产西侧,唐王河北侧,铁路东侧,金牛山变电站南侧。

二、封区要求

(一)实施封区后,此区域内一切建设必须按规划实施。综合执法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要立即开展现场调查,逐户实地实物拍照录像存档,暂停办理下列手续:

1.房屋买卖、交换、抵押、典当、赠与、分割、析产、调换;

2.居民常住户口的迁入和分户;

3.申请、核发营业执照;

4.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及相关用地审批;

5.企业转制、出售、租赁、承包、兼并;

6.新建、改建和扩建永久性建筑或临时建筑;

7.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二)凡在上述封区范围内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三、封区期限

年3月17日—年3月16日。

大石桥市人民政府

年3月17日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转载请注明:http://www.gaizhouzx.com/gzsmj/6981.html

网站简介|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广告合作| 网站地图| 版权申明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