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盖州市人民检察院获评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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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年度“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评选结果,盖州市人民检察院经辽宁省院、高检院审查评定,最终在评选活动中脱颖而出,荣膺“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荣誉称号,我省仅有三家基层院获此殊荣。

近年来,盖州市人民检察院按照高检院《“十三五”时期检察文化建设规划纲要》和《关于深化“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秉承“忠诚、尚德、和谐、致远”的“兴院理念,充分发挥检察文化强基固本、凝魂聚气的作用,不断创新文化建设载体,丰富文化建设内容,彰显文化建设功能,浓厚文化建设氛围,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各项检察工作呈现跨越式发展的良好势头。

一是强化机构,完善机制,推进检察文化建设的系统性。强化组织领导,坚持把文化育检作为一项重要工程来抓,加强与其他兄弟院的学习和交流,吸纳借鉴,完善制度规定,从检察人员文化需求出发,加强与相关文化部门的沟通联系,共谋建设举措。

二是筑牢根基,规范行为,推进检察文化建设的指引性。坚定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党组班子自身建设,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深入推进规范司法主题文化活动,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机关文明礼仪建设,凸显窗口文化建设。

三是夯实阵地,丰富载体,推进检察文化建设的创新性。大力加强检察文化基础建设,丰富活动场所,开展丰富多彩的检察文化活动,加强科技强检示范院建设,搭建互联网+文化建设平台。

四是培育人才,强化业务,推进检察文化建设的实效性。文化建设展现了检察队伍的新风采,提升了检察干警的业务素质,推进了检察工作的全面开展,以检察文化建设为载体,我院取得高检院、省级、市级等多项荣誉。

文字

李恩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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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科

编辑

陈肖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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