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州市院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加强两个专项
为认真贯彻最高检《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工作方案(-)》精神,年年初,盖州市院立即谋划“两个专项”立案监督工作,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并召开加强“两法衔接”暨开展“两个专项”立案监督工作推进会等。
近日,结合盖州市森林资源丰富、破坏林业资源犯罪多发的实际,我院以集中开展林业资源保护专项立案监督作为重要工作目标,整合全院力量,多部门联动,加强内部沟通与协作,有效打击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
年5月,盖州市院反渎职侵权检察部门在工作中发现盖州市什字街镇刘某某、卧龙泉镇姜某某涉嫌盗伐林木、破坏林业资源相关犯罪线索,反渎职侵权局立即将案件线索向侦查监督科移送。在检察长和分管领导的统一指挥下,反渎职侵权局一举立案侦查了数名负有林业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侦查监督科对案件线索进行了认真地分析研判,根据中办发[]8号《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最高检、营口市院及我院《开展“两个专项”工作方案(-)》的要求,及时依法向林业行政执法机关提出检察建议,建议林业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刘某某、姜某某涉嫌盗伐林木犯罪线索,现该案已在公安机关办理中。
上述案件的成功查办,有效遏制了盖州地区盗伐林木、滥伐林木、破坏森林资源等案件的多发态势,体现了检察机关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力度和效果,为守护我市的“青山绿水”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文字
周丽
编辑
陈肖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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